屋頂棚架設有門窗牆壁且供遮陽防雨目的使用者,仍應課徵房屋稅!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房地稅務
屋頂棚架設有門窗牆壁且供遮陽防雨目的使用者,仍應課徵房屋稅!
新聞摘要
  • 屋頂棚架設有門窗牆壁且供遮陽防雨目的使用者,仍應課徵房屋稅!
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,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,都是房屋稅的課徵範圍,頂樓增建建築物要記得在增建完成30日內向稅務局申報課徵房屋稅。
 
該局指出,執行房屋稅清查作業時,常發現房屋頂樓增建或搭蓋設有頂蓋、樑柱或牆壁及門窗之棚架,係屬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,應併同原有建物課徵房屋稅;但若未設置門窗、牆壁的屋頂僅用來遮陽防雨,增加房屋使用價值非常有限,爲減輕納稅人負擔,此類簡陋屋頂棚架,免予課徵房屋稅。